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以下称《企业所得税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称《实施条例》)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:在
1、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《认定办法》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。认为符合条件的在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(网址:www.innocom.gov.cn)进行注册登记。2、注册登记企业登录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,按要求填写《企业注册登记表》
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内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,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。它是知识密集、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
1、税收减免 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%降为15%,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%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获得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%税率征收所得税,非高新技术企业按25%税率征收所得
1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。2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。3、知识产权证书(独占许可合同)、生产批文,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(查新)材料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,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4、企业职工人数、学历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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